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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第七次暨2017年度招聘 大学毕业生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7-04-18 10:23    来源:本站    阅读:2077次

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关于在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第次暨2017年度招聘

大学毕业生的公告

 

为切实加强广元市属国有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,大力提升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素质,实现2017年人才引进目标。市国资委研究决定在部分市属及县区国有企业开展第次暨2017年度招聘大学毕业生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招聘人数

本次招聘大学毕业生54名。其中市投资集团10名,市交旅集团10名,市供排水集团8名,市资博集团10名,市工贸集团4名,市金融服务集团7名,朝天区国投公司5人。具体招聘岗位、专业和学历要求等情况见附件1。

    二、招聘资格和条件

(一)热爱党,热爱祖国,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
(二)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2017年9月之前取得毕业文凭)

(三)为人诚实守信,工作认真负责,有良好的团队精神,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。

(四)本人愿意到广元市属国有企业工作。

三、报名及面试时间

本次招聘活动现场报名时间为426下午2:30成都理工大学

参加应聘的同学需携带身份证、获奖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、自荐书、报名表(见附件3,可在广元国资委网站下载www.gysgzw.com)、历年成绩单(加盖学校印章)等相关材料报名。报名后由企业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后由企业另行通知面试、笔试时间和地点。

四、招聘方式

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考试方式进行,即以学生的平均成绩为依据,综合考虑学校、专业等因素,按照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。按照笔试30%、面试成绩占70%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招聘学生名单。

五、聘用环节

    招聘学生名单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发报到通知书(或电话通知),用人单位发出报到通知书(或电话通知)后,应届应聘学生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校方和学生本人签字盖章的“就业协议书”交用人单位,往届毕业生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“招聘协议”。逾期未交“就业协议书”或“招聘协议”的,视为本人放弃。本人放弃后,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补录应聘人员,或取消该招聘岗位。

六、招聘人员的人事劳动及工资关系

本次招聘的主体是部分广元市属及县区国有企业,企业是用人单位,因此本次招聘人员一律进入企业工作,其人事、劳动、工资关系均在相关招聘企业,应聘录用人员按要求报到后,按照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

七、人才培养

本次招聘的大学生上岗后由各企业推荐优秀的进入企业、市国资委两级后备人才库管理和培养。

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广元市国资委(联系电话0839-3270035)。

    附件:1、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学毕业生需求表

      2、招聘企业基本简介

      3、广元市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联合招聘大学毕业生报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1.docx

附件2.docx

附件3.docx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4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