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我公司某在保客户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到期担保借款本息,我公司积极履行担保责任,为其向贷款银行代偿本息53万余元,代偿后经多次催收无果,我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、执行,申请法院查封、冻结了被执行人及其反担保人的资产和银行账户,其反担保人主动来我公司协商还款事宜,并与我公司达成和解协议,按照和解协议约定,反担保人向我公司偿还了首期代偿款30万元,剩余代偿款将在近期足额收回。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收回代偿,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