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评审委员会评审、确定投标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为广元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(集团)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比选项目中标人。
本公示有效期为三天。公示期满,比选人将向中标人发出《中选通知书》。
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:广元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(集团)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0839-32899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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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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